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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个同学女方去年刚结婚,婚前体检,查出来得了甲状腺癌,已经领了结婚证,现在男方提出来离婚,请问法院会怎么判?我有个同学女方去年刚结婚,婚前体检,已经领了结婚证,现在男方提出来离婚,请问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 2019-04-19 10: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协议好后,在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2,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对方离婚并分割财产,解决孩子问题。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一方想离婚,可以主张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核实后如果认为双方感情却已破裂,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是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隔6个月,如果再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因此,可以说,如果一个人想离婚,没有离不了的。因此,建议你,如果真的不离婚,要捍卫婚姻,为了孩子,也是为了自己的感情,你必须尽最大努力和你对象沟通,通过法院给她做工作,挽回她的心,避免她再次起诉。
    如果的确无法挽回婚姻,第一次离婚时适可而止。但是本案如果女方提供了仍为处女的医学检验报告第一次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很大的,如果男方不想离婚,只有设法挽回女方的心了。
  • 《婚姻法》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提出了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严重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一般来说,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一年内不得提出离婚。
  • 我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对准备结婚的青年提供医学检查,对严重遗传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进行检查,提出医学意见。在结婚登记时应当出示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婚前检查是一次严肃认真的社会卫生保健工作,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身体健康
    婚前通过全面系统的身体检查,可以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个科学的了解,也可以发现是否患有不适宜立即结婚的疾病,如急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和其它较严重的病等 [2] ,若有可待疾病痊愈后再结婚。
    (2)可以发现生殖器官的异常
    有的女性生殖器官发育异常,如处女膜闭锁、阴道横隔,先天性无阴道等,都会影响性生活。如包茎,生殖器官异常,只要经过婚前检查是不难发现的,而且做小手术就解决问题,不会影响性生活和双方的感情。
    (3)有利于优生 [2]
    一般情况下,结婚就会生育,孩子是否健康、聪明、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通过家族史的调查和身体检查、可以发现遗传病和遗传缺陷方面的问题,医生会对生育进行必要的指导,避免遗传病儿或畸形儿出现。
    (4)有利于主动有效地掌握好受孕的时机和避孕方法。医生根据双方的健康状况、生理条件和生育计划,为他们选择最佳受孕时机或避孕方法,并指导他们实行有效的措施,掌握科学的技巧。
    对要求生育者,可帮助其提高计划受孕的成功率。对准备避孕者,可使之减少计划外怀孕和人工流产,为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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