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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内容只写 婚前 婚后的债务由男方承担 这样有效吗

离婚 2019-04-19 00: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有书面约定,则在夫妻双方之间是有效的,但是对不知情的第三人是无效的。
    参见《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有效。《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事实上土地证办理流程。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如下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一般来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经过多少年);
    (二)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残疾补助费等;
    (三)遗嘱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明确规定只赠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如男士剃须刀等;
    (六)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

  • 1、婚前双方付的首付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这部分钱应当算是安份共有,分割时,这部分钱应当按照当时双方分别支付的钱数各自返还。比如首付为10块钱,男方出6块,女方出4块,那么分割时,男方应得到6块,女方应得到4块。   
    2、婚后虽由男方还款,但婚后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还贷的部分应当没人一半,比如男方还贷10块钱,那么分割后,双方各应当得到5块钱。   
    3、房屋的增值部分,男方应当得款:(婚后还贷数额/2+男方婚前首付数额)/原房屋价格*(房屋现价格-房屋原价格)。女方应得到的数额同理。   
    4、共同债务,婚后还未偿还的贷款为双方安份共同债务,男方应承担数额:男方婚前首付数额/婚前双方首付总额*(原房屋价格-双方首付总额-共同还贷数额)。女方应承担的数额同理。   现假设一个实例来计算一下:   甲男与乙女婚前购买一套20万元的房子,首付10万元(其中男方出6万元,女方出4万元),婚后男方还贷4万元,现双方要离婚,分劈这个房子,经评估,这套房子现价格为30万元,即已经增值10万元。   男方应得到并承担的款项为:
    1、首付款的6万元;
    2、支付贷款4万元的一半即2万元;
    3、房屋增值部分:(4万/2+6万)/20万*(30万-20万)=4万元;
    4、男方应承担的债务为:6万/(6万+4万)*=
    3.6万元。   女方应得到并承担的款项为:
    1、首付款的4万元;
    2、支付贷款4万元的一半即2万元;
    3、房屋增值部分:(4万/2+4万)/20万*(30万-20万)=3万元;
    4、女方应承担的债务为:4万/(6万+4万)*=
    2.4万元。   综上,如果男方要求这个房子的所有权,那么就要向女方支付4万+2万+3万-
    2.4万=
    6.6万元。   如果女方要求这个房子的所有权,那么就要向男方支付6万+2万+4万-
    3.6万=
    8.4万元。   当然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0条的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这些情况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计算数额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上述计算数额系你应当得到的东西,可以作为你讨价还价的心理参考底线。
  • 通常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就相关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但是婚前个人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归个人所有,不再分割范围之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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