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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的公司债权怎么处理,具体该怎么操作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24 0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吊销债权债务按照破产程序办理,同时通知、公告债权人办理债权登记。处置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财产)的收益,扣除破产费用、职工工资、安置费用和税款后,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一般债权人应当按比例清偿。剩余债务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分配。公司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撤销公司时,应当成立清算组,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未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未经公告和清算的,由股东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通知债务人,同时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这就为公司原股东取得公司的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股东尽管是公司的出资人,但他是独立的与公司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那么,程序性的工作就是公司只要在注销前将债权转让给原股东,并通知原债务人即可,这样即使在公司注销后,原属于公司的债权也不至于消灭,只是发生了转移。对于受让该债权的股东来说,面临的风险是该债权有可能不能实现。因此,在转让时应遵循自愿的原则,由股东主动接受。同时,在转让时应考虑受让者所承担的风险,给予其适当的折扣优惠。
  • 公司被吊销后债权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1、公司应当在被吊销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公司吊销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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