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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店例闭,员工调往其它分店,不去可以要求赔偿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9-24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员工不去公司不存在赔钱问题啊,如果因为员工不去公司开除员工才要考虑赔钱问题吧;
    二、如果因为员工不服从工作分配,公司开除员工,是否做经济补偿要考虑几个因素: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撤柜是属于生产经营需要,并非针对员工个人的恶意调动,如果工资水平未降低的话,公司是不需要进行补偿的。
  • 为了辞退员工,硬把当事人调到别家店,当事人不愿意去可以赔偿。
    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调整需要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发生劳动关系变化则需要进行赔偿,赔偿标准是不足半年赔偿半月薪水,半年以上不足1年赔偿1个月,一年以上按照N+1进行赔偿。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 1、公司不想赔偿给员工调店,公司不能强制要求员工调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调岗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公司不能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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