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贷款买房办不了责任谁来承担,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买卖 2023-09-27 1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买房办不了的责任应当由导致贷款办不了的那一方承担,如果是因为购房者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全面等,则应当由购房者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无法办理,则由开发商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贷款买房办不了责任具体由谁来承担责任,应当视实际情况以及合同约定而定。如果是买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贷款,如征信存在不良记录等,那么一般由买方自行承担责任。如果是开发商没有及时提供贷款的资料,导致不能及时办理贷款,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贷款买房办不下来,如果是因为买方个人信用存在问题,则由买方承担责任。如果因卖方未及时提供办理贷款所需材料,导致贷款无法办理,则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
    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贷款买房办不了责任谁来承担,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