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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以不同意加班吗

讨薪 2023-09-28 1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不愿意加班可以不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工会和劳动者同意。并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
    可以强制加班的情形有哪些
    1、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严重威胁人民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需要紧急处理;
    2、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修复;
    3、设备必须在法定节日或公产期间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国家计划外上级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农副产品收购、运输、加工的紧急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 法律分析:若员工不同意,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合理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公司要求加班可以不同意。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对于延长的工作时间,可以采取给予加班补助或者调休的方式予以补偿。对于加班时长,每日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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