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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离职能拿到失业金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 2023-09-29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1、劳动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缴纳失业保险,其所在公司及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保险义务满1年时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并非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以下:
    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劳动者不在续签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或者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者被辞退的;
    用人单位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者劳动,进而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未按照按照约定的工资进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没有给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且满足以上三条的内容可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当天起60日之内到经办机构进行申领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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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劳动者辞职一般没有失业金。失业金领取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1、失业金是政府帮助失业人员的政策。领取失业金需要到原单位开具相关证明,带领自己的身份证和失业相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申领失业金,当申领通过后就可以准备申领,注意申领失业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是一定是非本人意愿造成的失业才有申领资格,否则,不予办理。根据国家政策,申领失业金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就业问题。
    2、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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