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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房屋买卖 2023-09-29 1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买卖合同双方存在虚假的意思表示;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5、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房地产分离出卖;2、双方行为人恶意串通;3、产权主体有问题;4、侵犯优先购买权;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7、非法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
    2、侵犯优先购买权的;
    3、因欺诈而转让商品房的;
    4、在商品房转让过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违法的;
    5、其他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禁止转让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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