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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

社会保险 2023-10-01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软件产品登记时享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交17%增值税,退14%,相当于只缴纳了3%)。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 软件产品登记时享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交17%增值税,退14%,相当于只缴纳了3%)。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 法律分析: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国家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税收扶持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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