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实习期内被辞退,没有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无故辞退 2023-10-01 1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赔偿吗
    1、如果单位是违法 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 赔偿金 ;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符合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则不用支付 经济补偿金 或赔偿金;
    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 因此,要是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则劳动者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则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不过,由于此时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可以从这方面追究单位的责任。
    二、用人单位 不签劳动合同 的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劳动关系 ,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加班 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如果长期不签订固定劳动合同而突然辞退职工,对职工造成一定的损失,职工有可能得到双倍赔偿。 究竟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赔偿吗?其实是有的,这个时候要区分两个情况,对于没有按照规定来 签订劳动合同 的,此时单位需要向员工做出 双倍工资 的赔偿,双倍工资是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的,最多也只能赔偿11个月的双倍工资。而要是此时还有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自然又会涉及到另外的赔偿。

  •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赔偿吗
    1、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赔偿。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其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为义务。双方的劳动关系于用工之日起建立,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若劳动者被辞退,且符合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以及双倍的离职补偿金。离职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离职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条件有哪些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 法律分析:实习期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盐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