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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班的路上自己摔倒了,做了韧带手术,需要报工伤,没有证人怎么办。也没有监视

工伤索赔 2023-10-01 1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下班路途中,非因本人主要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可以自己去申请。具体材料可到工伤认定窗口咨询。法律依据:

  • 在上下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倒的,不能够算做工伤,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摔伤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或工伤本人,伤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刑侦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提出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供如下一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事故,处理流程如下: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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