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对于未及时缴纳停车管理费的业主,物业有权不让业主进入停车位吗?停车位是业主自己购买的停车位

业主维权 2023-10-02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 法律分析:问清原因,先进行协商,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可以在报警。
    1、停车费可交业主委员会后统一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也可以直接交给物业管理企业。
    2、缴费后,物业无停车位而让业主停在与小区无相关联系的停车场是不合法的,既然是停在小区外的停车场,则应该由该停车场收费,而不是物业管理企业,当然如果物业管理企业能提供与合同书相同的看守质量的话,则可协商。
    3、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是无权禁止业主车辆进入的,但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业委会投诉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既然开发商在建造小区住宅以及业主在购买的过程中已经向国家支付了含有小区道路土地在内的土地出让金,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就应当属于业主共有,是全体业主的私有财产权益。
  • 业主不交停车费物业无权不让车子进出。对于业主未交的停车费,应通过法律途径另行解决。根据相关表述,作为业主在车辆停放的情况下,有交纳停车费的义务和车辆进出小区的权利,物业则对业主停放车辆有合理调配、收费的权利和进出小区放行、确保停车位的义务,上述各自的权利义务不应互设为前提。
    物业管理部工作职责是什么
    1、及时了解并掌握所辖物业的动态,保证所辖物业在合法、安全的状态下运行;
    2、负责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时收取应收款项,完成年度经济指标;
    3、热情与客户沟通,主动协调客户之间的矛盾,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
    4、负责所辖物业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管理并督促相关设施的配备;做好区域内环保工作;
    5、负责所辖物业的维修申报和其他后勤服务;
    6、做好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