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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男友婚前买房,首付付完钱了,公积金贷款还没去办,还可以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么,可以的话怎么加?谢谢回答~男友婚前买房,首付付完钱了,公积金贷款还没去办,还可以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么,可以的话怎么加?

离婚 2019-05-15 10: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麦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 通常来说,房贷没还完,不能办理“增加共有人”等业务。房子有贷款的话,增加名字会导致抵押物与借款合同不符,在房管部门办理正式抵押时可能无法通过,另外还涉及到备案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在还款期内办理的房产证不能增加产权共有人。
    贷款买的房子要想在房产证增加夫妻另一方名字,首先要还清贷款撤销抵押,产权清晰后,夫妻双方再持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增加名字的手续。
    具体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了解,以获得更加详细的解答。

  • 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 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 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 当事人结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增加对方姓名的,应当认定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即另一方享有不动产物权。
    离婚时该不动产应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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