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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再婚需要带什么证件,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3-10-04 0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再结婚需要带的证件是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除此之外还需要带上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法律分析:离婚了再结婚需要带的证件:第一,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再行复印。第二,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第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第四,再婚的一方还需要带上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 离婚后如果再婚,办理再婚手续需要带的证件: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除此之外还需要带上各自的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婚姻登记,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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