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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买二手房土地性质国有出让的,产权证50年到时候满了,房子是国家收回吗还是缴税继续居住

房产纠纷 2019-05-02 16: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
  • 首先,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所谓的50年70年只是对土地的规定。在中国,所有的土地全部都是属于中国共产党的。

    因为中国目前还没有到期的房产,所以所谓的徒弟出让金没有明确的规定。
    但初步定的是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标准,就像北京跟普通的县城不是一个标准一样。

    北京出台了草案,大约是500元每平,我们指定比这个低很多就是了。
  • 按国家规定 年限到期的房子 需要补交3%的土地出让金 补交之后 使用期限 顺延
    不过问题是 按什么价格补交 是原始的成交价格 还是重新评估 这个差距可是很大的啊
    政府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毕竟 中国的商品房才30年 就是40年期限的商业地产 也还有十年的时间才到期啊
    等等看吧 这个谁都不知道
  • 二手房买卖违约损害赔偿,如下:
    整体来说面对违约有双方协商和依法裁定两种解决方式:
    1、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
    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从而违约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那么守约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是支持的。具体赔偿方法为:计算房屋差价,转售利益和守约方的赔偿要求,综合考虑之下,违约方将赔偿金额赔偿给守约方。
    2、一方坚决履行合同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合同一旦签订就具备了法律效应,不是随随便便轻易的就能更改的,如果一方违约,但是另一方拒绝违约方的赔偿,严格要求按照合同继续执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守约方的要求也将得到法律的支持。
    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对于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有两种方法:
    (1)双方能够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2)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又分两种情况:
    a、原则上可比照同等同级别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来确定利益损失与赔偿。
    b、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评估应最大限度的以保护守约方的利益为出发点,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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