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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月二十五号递交的辞职说,按照流程应该五月二十五号可以办离职手续。但今天人事部通知我要我明天办理离职手续,而且工资还不结。按照法律我明天能拿到工资吗但今天人事部通知我要我明天办理离职手续,而且工资还不结。按照法律我明天能拿到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19-05-12 16: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是可以报警的,但是一般警察是不会处理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辞职后,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为你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
    如果你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
    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你的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为你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
    如果你离职以后没有单位,而且自己还想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
  • 离职手续要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同企业大致相同,相关的细节可能存在一定出入,大致内容如下:
    1.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又相关领导签字;

    2.核对考勤,包括离职当月以及上月以确定未结算的工资;

    3.领取人事部门的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意:按照《合同法》,员工申请离职需要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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