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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一般需要办什么手续

股权转让 2023-10-07 1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要经过的手续如下:
    交易双方进行洽谈、对进行交易的事项进行初步确定;
    通知各个股东,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股份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股份转让需要的资料有:
    1、出让方企业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
    2、股权转让合同书;
    3、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决议;
    4、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决议;
    5、原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7、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要经过以下手续:
    1、交易双方进行洽谈、对进行交易的事项进行初步确定;
    2、通知各个股东,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
    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一)首先需要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其他股东对相关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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