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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破产清算 2023-10-08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有:
    1、由董事会成立清算组,逾期未成立的,由人民法院成立;
    2、清算组通知申报债权,核算财产和债务,并制定清算方案;
    3、执行清算方案。按照法定程序清偿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流程如下:
    1、人民法院根据规定宣告公司破产;
    2、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3、债权人申报债权;
    4、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拟订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5、方案通过后执行方案;
    6、按照法律规定,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流程如下:
    1、人民法院根据规定宣告公司破产;
    2、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3、债权人申报债权;
    4、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拟订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5、方案通过后执行方案;
    6、按照法律规定,清偿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第一款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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