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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房款讲好了,首付也交了,中介和房主是亲戚关系,让我拿维修基金给房主,我不给就不给我过户,我该怎么办??贷款买房,中介和房主是亲戚关系,让我拿维修基金给房主,我不给就不给我过户,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4-04 15: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怎样在银行贷款买房?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一、银行贷款买房的流程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


    2、贷款审批;


    3、贷款发放;


    4、贷款回收;


    5、贷后管理。


    二、银行贷款买房需提交的材料


    1、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首期购房款的证明;


    2、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3、购买二手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件、户口本、军官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


    5、借款人和/或配偶授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授权文件;


    6、已出租的房产须提供租赁权益变更的证明文件;


    7、借款人本人名下用于供款的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8、交易住房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买房都选择按揭贷款购房的方式,即支付一部分购房首付款,剩余的部分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
    1:可以先办理抵押贷款,或其他类贷款。然后将贷款拿到的钱作为首付再去贷款。
    但是这是两份合同,不能是一份。也就是说,先用其他方式贷款,把钱拿到手。然后再去房贷。
    2:首付必须在申请贷款前要实际付款就是付现金,至于首付款的来源是贷款,借款还是自己的钱都无所谓,但首付款是不可以用所购房贷款的。
    你可以用其他有形资产去贷款,这样就可以交首付,剩下的可按贷款形式月供。这样就是两份合同了,但是这样你要面临按揭和首付的贷款,会使你的生活压力很大的。
  • 住房如果之前缴纳过维修基金,离婚法院把房子判给女方,过户时不需要再次交房屋维修基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按规定标准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户,业主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至代交的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单位如果各项手续齐全,具备交房条件,交房后即可进入办证程序,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产权登记的约定是:卖方应按相关规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资料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手续;买房应按规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持有关凭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证书手续,即转移登记手续。
    也就是说从交房开始至后90天内,是合同约定的办证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开发建设单位收取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都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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