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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能否可以申请担保人破产

破产清算 2023-10-08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申请破产债权要下列手续: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如果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也应当说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 债权人可以申请担保人破产,如果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但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担保人破产债权申报应当提交有关证据,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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