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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夫妻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产权 2023-10-09 0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夫妻之间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是:
    1、需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
    2、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资料齐备予以受理;资料不齐或不合规定,说明理由,需补交材料,并说明需要补交的材料和补交期限,补交材料齐备后予以受理。
    对受理编号,发放回执单;
    3、产权审核。登记人员审查资料,实地调查情况,若申请符合规定,则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到一方需要的手续是:双方携带身份证件、婚姻状况的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表格与存量合同;等待审核、缴纳有关税费;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法律分析: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一般有专门办理过户的营业大厅。需要准备以下资料: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房地产权利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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