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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产权 2023-10-09 1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哪些手续
    1、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以下手续:
    (1)以书面形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符合要求时作出受理决定;
    (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二、房产过户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产过户要注意事项有如下:
    1、房屋产权是否明确;
    2、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
    3、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4、房屋质量是否合格;
    5、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
    6、中介公司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
  •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以书面形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符合要求时作出受理决定;
    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1、首先要经过过户人员的同意。
    2、其次要过户人员的身份证证件以及房产证。
    3、最后到公证处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即可过户。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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