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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怎么做程序?做劳动能力鉴定是不是要先有工伤鉴定,做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它们需要多久才能出来?

劳动纠纷 2018-07-23 1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劳动能力鉴定的详细程序介绍——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检查表》,并提交以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   
    (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三)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四)申请再次鉴定(确认)的,需提供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复印件。   
    (五)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工伤职工之间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六)法规、政策规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时,应将原件一并送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核对(核对后退持有人保管)。   知识延伸——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条件:   
    1、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   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   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2、特殊伤病情况需额外提供的申报资料及要求   
    (1)精神疾病需额外提供由专门的精神病医院开具的《医学精神病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智能损伤需提供智商、记忆商测定报告。   
    (3)听力受损需提供电测听、带******值,的听觉诱发电位检测报告。   
    (4)工伤职业病需提供指定医院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   申请工伤鉴定的医疗期规定   
    3、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满足最低的医疗期   1-2个月:头皮裂伤、血肿;   3个月:颅骨,颅底骨折,头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横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软组织挫伤,脑震荡,脏器挫伤保守治疗,烧伤(小面积、浅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   6个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体骨折,脑挫裂伤,脏器破裂手术,烧伤(大面积、深度),眼科(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外),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   1年:气管外伤,股骨颈骨折,脑出血   
    1.5年:脊柱骨折并脊髓损伤。   
    4、因病鉴定申请时需满足的医疗期规定   
    (1)癫痫病、脑外伤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器质性精神疾病需病史2年以上。   
    (2)普通精神疾病需病史5年以上;双向情感障碍虚年病史以上并且男性年龄需达到50周岁以上,女性要45周岁以上。   
    (3)恶性肿瘤及癌症无病程要求。   
    (4)其它疾病医疗期一年以上。   注意:同一疾病自上次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一年内不能重复申请因病鉴定(恶性肿瘤病情加重的除外),超过一年的需提供病情加重的病志资料。
  •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审查。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3)组织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有关的诊断。专家组或者受委托的医疗机构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由参与鉴定的专家签署。  
    (4)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当事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有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当事人利益重大,因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
    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什么情况下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注意事项

    主张因工伤引起的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前还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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