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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承租整栋楼,楼顶归属谁

小区物权 2023-10-11 1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没有专门规定楼顶归属有规定,但有《民法典》第二七十三条规定说:“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没有专门规定楼顶归属有规定,但有《民法典》第二七十三条规定说:“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楼顶的归属权。楼顶应是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而不仅是顶层住户共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是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也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该项权利。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同拥有一栋区分所有建筑物时,各区分所有权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及对建筑物共用部分所享有的共用部分所有权。区分,是指数人区分一建筑而各有其一部分。
    区分所有,是区分一建筑物的特定部分为所有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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