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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结婚半年了,和老公感情不和,想离婚,他要我退还彩礼钱,要退多少

离婚 2019-03-31 09: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参考如下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彩礼是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有男方给付女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目的是为了结婚。我国婚姻法没有对此作出规定,因此结婚给付彩礼在石家庄地区相当普遍。关于退还彩礼,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据你叙述,我认为并不存在上述需要退返的法定情形。结婚后,对方有家庭暴力,属于有过错,你由于收到家庭暴力而离婚,对方还应当赔偿你的损失。
  • 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2003年12月25日)(以下简称为《婚姻法解释
    (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2款规定:“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上述所说的情况,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彩礼是否需要返还还得视其是否符合第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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