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公司可以用商业保险赔偿金抵扣社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部分吗

保险纠纷 2019-04-02 09: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补贴指政府对由雇员自己或其雇主为雇员制定的社会保险方案的分摊额的资助,这种社会保险对个人的支付,通常来自一项专门基金。社会保险补贴内容包括失业保险补贴和补助、意外灾害和疾病补贴、老年补贴、丧失能力和遗属养老金、家庭补助费、药物及保健费用补助等。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 关于保险理赔:
    1.如果是单方事故,首先要报案,然后定损,修车,最后到保险公司报销,如果你在4S店上的保险就什么都不用管了,他们会帮你办理一切事宜。
    2.如果发生双方事故,你的全责,那么就要报案,对方和你一起去你的保险公司或定损中心定损,然后各自修车,对方把维修清单和发票给你,你先把钱给对方也行,等你去保险公司报销完在给对方也可以,怎么方便就怎样做,但是你第二年的交强险会有把上调,如果是对方的全责,你就随他去他的保险公司定损就可以了,你第二个的交强险不会上浮.
    3.如果发生人伤,首先报案,把人送入医院,具体事宜在具体分析。最重要的是把医院开的各种票据都准备好,保险公司都要留底的,如果没有保险公司不给报销。
  • 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而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
    因此,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 公司没有与你建立社保关系及缴纳社保费,而且在上个月只发了半个月工资存在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法对此情形规定,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克扣工资和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未缴社保费造成你损失的赔偿。故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诉,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对维权细节可来电进一步咨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日喀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