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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受伤可以申请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10-15 14: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班途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一)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
    (二)非本人主要责任需要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三)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第六条
    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 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赔付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付的标准如下: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上班路上受伤一般不算工伤。但如果是因非自己的责任而出现了交通事故;那么一般就可以在合理的时间之内认定为工伤,从而利用工伤的条款来进行赔偿;同时也可以申请交通事故的赔偿。
    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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