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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仲裁 2023-10-15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如下:
    1、申请调解。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调解组织接到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调解工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
    4、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 劳动纠纷调解程序:
    1、当事人向当地仲裁委申请,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3、就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进行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先由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由各当事人陈述其意见;然后由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再由调解组织制作调解书,加盖印章,并送达各当事人;最后由当事人及时签收,或者提出反悔的意见,依法采用其他方式来处理劳动争议。如果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也可以依法采用其他的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
    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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