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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没有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的房子,只有缴款单据,土地分割后可能可以办证,购房协议如何拟定,房款如何付风险低?购房协议有效吗?购买没有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的房子,购房协议如何拟定,房款如何付风险低?购房协议有效吗?

房产纠纷 2019-03-23 10: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婚前签订合同并支付全款,婚后才下房产证,只要证上没有对方名字,绝对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签订合同买房,婚后办证,只要房产证登记的两人名字,肯定是共同财产;
    3、婚前签订合同并出首付,马上结婚共同还贷,房产证只登记一方名字,应该算共同财产。因为首付款相对较少,还款期限较长,算共同财产更为合理。
    4、婚前签订合同并出首付,婚后还贷主要是买房者父母,房产证只一方名字,应该算婚前个人财产更合理。这种情况必须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约定只给子女一方所有,否则视为共同财产。
    5、婚前签订合同并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但婚前首付款经婚前财产公证的具有法律效力。
  • 如果真如你所说,属于重大误解合同(也有人认为是欺诈,本人认为是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时,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可以撤销,向法院行使撤销权。
    不过举证这块得想办法。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根据我国的相关政策规定,在城区建房必须取得房屋的“两证一书”,两证是指“集体/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书是指“住宅建设质量保证书”,其中,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国土部门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规划部门发的,住宅建设质量保证书是住房建设部门发的,取得这些后方可建设。   在房屋建成后,按照所取得的这些材料,经过消防、规划验收后,方能取得房产证。
    我国的土地房产实行的登记制度,房产证是追认物权的最有力依据。因此,只要能实现过户,原则上是追认你享有物权的。土地使用权证的作用是建设时的依据,对于房地产开发的房屋,不可能回给每个业主办个土地使用权证的,但是每人一本房地产证足以证明物权。
      如果你觉得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不放心,可以去国土部门补办一个。实在办不了,就找司法部门公证处申请公证,涉及到使用权经济纠纷的,由原业主承担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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