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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没和我签合同,也没给我交医保,可以到劳动局举报吗

社会保险 2023-10-17 0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可以的
    1.未签订劳动合同,自第二个月开始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注意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发放的银行转账记录等。
    2.社保未缴纳,您可以去社保中心投诉要求补缴。
    如果自您入职之日起都未给您缴纳社保,您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
  • 一般情况下是不用的,但是如果工人手里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人一方选择报警,有利于搜集证据。如果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不报警处理,直接依据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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