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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的时候需要带些什么证件

立遗嘱 2023-10-17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需要到公证处做公证。主要程序为:
    1、本人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亲属证明等材料;
    3、由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十五条
    两个以上的遗嘱人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公证处应当引导他们分别设立遗嘱。
    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 遗嘱人应该将以下内容载明在公证遗嘱上: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遗嘱公证要提交这些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以及继承人证明;
    2、与遗嘱内容有关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一般是房产证;
    3、遗嘱,一般需要合法有效的遗嘱。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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