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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年幼丧父,有一个妹一个姐,老家的房产证户主是我婆婆的名字已经有20多年,我婆婆现在已退休,请问我可以到相关部门把户主更改为我老公的名字吗?我婆婆把户主改为他俩个女儿的名字合法吗?我婆婆现在已退休,请问我可以到相关部门把户主更改为我老公的名字吗?我婆婆把户主改为他俩个女儿的名字合法吗?

离婚 2019-06-08 14: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继承人继承合同的权利义务,最好和合同其他签约方协商变更自己为合同当事人,以后有合同的事方便联系和协商。
    如果不改签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只是将来履行合同事项时可能有些麻烦。
  • 房屋产权可以很多人共有,但只有一个人持产权证,其它人持共有权证。 另外,当房屋所有者在两人以上,包括两人时,你们就要协商好各自占多少产权比例,谁是房产证持证人。应共同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共同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共有权登记,一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其它人持《房屋共有权证》。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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