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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分立程序

公司成立 2023-10-18 1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有以下分立程序:
    1、召开全体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
    2、由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公司分立可分为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
    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
    1、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分立方案由董事会拟订并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由分立各方,即原公司股东就分立的有关具体事项订立协议。
    3、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
    5、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公司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
    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的分立程序为,作出分立的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及时通知债权人、在报纸上公告;并依法办理公司的设立登记与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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