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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二手房,已过户到我名下,可房主已“因疫情无法搬去新房”的理由,超过合同交房日期不肯交房,请问如何解决

二手房 2023-10-18 18: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已过户未付清卖方可以向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剩余价款。二手房过户后房屋的产权发生转移,卖方的义务已履行完毕,可以通过诉讼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以维护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六百二十八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 二手房已过户但购房款未付清,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赔偿的标准如果没有约定主要是以损失为基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二手房买房逾期过户可能存在一房二卖的风险,房屋权利也可能会受到限制,或者遭遇卖房者对所卖房屋没有产权只具有使用权,以及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的情形。

    法律依据: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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