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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有权利往外出租父母名下的房子吗

房屋产权 2023-10-19 0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名下的房子可以设有居住权。父母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子女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一般情况下,子女租用父母房子也是合法的。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出租人有自由出租房屋的权利,承租人有自由选择出租房屋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子女租父母房子合法。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出租人有自由出租房屋的权利,承租人有自由选择出租房屋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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