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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在生育后一个月的时候用手机申报生育津贴没通过,后向单位反映!单位表明会由公司申报,给我爱人发放了个人工资7500元!我们觉得生育津贴是高于我爱人个人工资的,决定试着去社保局重新申请生育津贴,现社保局通过了我们的申请,生育津贴80000元,但是她单位又给发放了个人工资7500元,这事后要返还吗?还有这单位就按个人工资发放产假工资是否合理?

社会保险 2023-10-20 06: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生育津贴一般不可以打到个人账户。生育前,单位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10个月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和营养费。产假期间,单位应正常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给单位。如果津贴高于工资,差额单位应给予员工。
    生育津贴一般在女性分娩后三个月内由单位出示相关证明,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然后生育津贴先打到单位账户,再由单位给个人。但是,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政策法规,具体申请流程和时间应咨询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是可以打到公司账户也可以直接打给个人账户的。参保单位须在生育津贴申报时选择支付到单位或个人银行,选择支付到银行卡的,参保单位须同时采集领取生育津贴人员银行卡和手机号码信息,将银行卡和手机号码信息报送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生育津贴是减去到手的工资吗
    生育津贴是减去到手的工资。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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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文本,生成的法律问题如下: 1. 在申请生育津贴被拒后,单位给予个人工资补贴,后来社保局通过了生育津贴申请,单位是否需要返还之前发放的个人工资? 2. 单位按照个人工资发放产假工资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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