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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在单位工作三年,今天合同到期,公司与其签订临时工合同,不交五险一金,这种情况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19-04-17 11: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参加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由于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与政策性保险,“五险”是法定的,“一金”则不是法定的。
  • 《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四)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五)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
    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 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依照本法第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
    综上所述,你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你继续使用租赁物 也就是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但是转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以给承租人一定的时间搬家。
  • 租房到期,应该与房东交接,与中介无关。中介仅仅是给双方的房屋信息而已。
    不清楚你的合同是否是与房东签的。正常情况下,与房东约定时间交接,将房屋、钥匙、水电费缴费证据、房屋设备查验,将房屋正式交给房东,房东将押金还给你。
    然后在合同上写下,某年月房屋完好交费房东,房东将押金交给租客,本合同执行完毕(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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