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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执行工作内容时晕倒,送医急救无效死亡,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申请工伤死亡赔偿

工伤索赔 2023-10-23 14: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也就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的原因或者在工作时间发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员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属于工伤,收集好接受公司领导安排工作任务的证据和在完成任务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证据,还有劳动关系证据,去申请工亡认定。法律依据:

  • 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或者工伤保险补偿。如果是符合工亡,就应当享受工亡相关待遇,获得赔偿。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15条 第一项: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构成工伤的,那么职工可以请求以下赔偿或者补偿项目: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如果不符合以上标准,不构成工伤的,那么职工家属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新工伤保险条例,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部分改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0年12月2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确定,2011年1月1日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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