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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问房屋继承过户的问题

遗产继承 2023-10-24 1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房产过户手续有:到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提交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和其他凭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继承房子过户如下:
    1、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
    2、继承人再到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
    3、房屋的产权自登记之日起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继承的房产过户的法律规定:
    1、当事人应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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