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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变更,员工不愿意去,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24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变更工作地点的,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偿金。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对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应当签署书面文件。

    法律依据:
  • 工作地址变更的,合同应当需要重新签订。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重新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变更工作地点员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因客观的需要,会对公司进行搬迁,而公司搬迁后,劳动者就需要到其他地方工作,用人单位调动工作地点是属于改变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的,如果是公司搬迁造成的,用人单位可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变更工作地点员工不去有补偿吗
    公司调动工作地点而劳动者不愿意去,如果公司依法与劳动者解约的,没有赔偿,但是会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因此违法与劳动者解约的,则会有赔偿,赔偿金是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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