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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我贷款买了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5 0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房产证是父母名字,离婚时如何处理,由于生活实践中具体的情形不同,会存在多种处理方式。
    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且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贷款也会被认定为父母的债务。
    如果还贷是由夫妻的共同财产支付的,夫妻离婚时,一方可主张返还已支付的贷款,进行平均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二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离婚的处理办法:
    1、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需要分割,归个人所有;
    2、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即使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也需要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那该房产就是父母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不能要求分割。但是如果买房的时候,房款是夫妻提供的,或者房贷是夫妻还的,那离婚的时候可以先主张房款是债权,要求房屋所有人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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