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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租的房子,是跟二房东签的一年合同我住了三个月不想住了,他说可以转租,关于终止跟转租我需要签订什么合同么?我在北京租的房子,是跟二房东签的一年合同我住了三个月不想住了,关于终止跟转租我需要签订什么合同么?

合同纠纷 2019-04-02 10: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东贷款需要租房子的人签合同才可以完成抵押贷款的合同,承租人有权拒绝签字。
    ① 具体看租费合同是否有对房贷使用房产抵押贷款的约定,如房产抵押后无力偿还,租房时间未到如何赔偿的;
    ② 对银行来说,承租人不签定协议,在承租期内,房贷抵押贷款无法偿还,银行收取抵押房产,但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权;
    ③ 在正常情况承租人拒不签字,房贷抵押贷款合同无法成立,或需同银行商定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④ 签字或者不签字,决定权在承租人手中,建议以承租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为最优考虑。
  • 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好可以转租的情况下,租客就算没有房东的命令禁止转租,也是不可以随意转租的。遇到这种情况,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进而收回房子。法律上明确说明,房屋转租需要经过房东同意,而未经房东许可而转租房子,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那么租房客可以转租房子吗有两种情况租客可以转租房屋:
    1、经过房东同意即可
    2、事先未经房东同意,但房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客将房屋转租给别人,但在六个月内没有提出反对的。
  • 转租房子要满足的条件   
    (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   
    (2)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   
    (3)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而且,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入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入对被拆迁入给予补偿。被拆迁入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入应当对被拆迁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入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由此可见,根据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可以看出,被拆迁入与房屋承租人就已经签订的租赁合同达成解除关系协议的,或虽未达成解除租赁合同关系协议,但对承租人给予了妥当安置或产权调换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入给予补偿。
    同时,拆迁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迂入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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