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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房产证写的是父亲的名字,母亲健在,有一姐一哥,房子还没有过户,怎么办理不动产登记

继承 2019-04-08 15: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所需材料:
    ⑴公证处需要 原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复印件和所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套。
    ⑵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是还需要公证书一份。
    继承房产过户费用: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2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 父亲去世后遗产的分配:1,父亲的遗产范围包括:个人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2,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3,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继承的遗产份额

  •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 对于遗产的继承,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财产那些属于死者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比如:住房。规定是只要婚姻期间取得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
    所以,母亲去世,首先确定住房和其他财产属于死者的份额,然后才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凭继承公证书,再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对于母亲遗产的继承权,首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继承属于死者的那部分遗产。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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