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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湖北结婚,户口也是湖北,现在在重庆有居住证,可以在重庆办理协议离婚吗?需要什么证件?去哪个部门办理?如果申请分居再离婚,要去户口所在地申请还是可以凭居住证在重庆申请?申请需要什么资料?要多久可以离掉?如果起诉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地才能起诉?需要什么资料?哪个部门办理起诉?可以在重庆办理协议离婚吗?申请需要什么资料?要多久可以离掉?是不是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地才能起诉?

离婚 2019-05-12 20: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怎样和外国人离婚,与外国人离婚去哪儿办理?一般是到当事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就是到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登记。
    在办理安排时间上,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掌握。
  •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6、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 只要分居就可以离婚吗?法律上对单方面离婚还有哪些要求吗? 第一,分居只是形式,需要关注本质。婚姻法的确有分居两年可以申请离婚的规定,但是它的前提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
    并不是单方面认为没有感情了,就可以申请离婚,它需要双方认定。所以,就算你们分居满了两年,你还是需要获得对方同意。甚至,你需要提供家庭暴力等不可扭转的,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的确无法继续的证据。
    第二,取证困难,不如选择诉讼。感情关系取证相当困难,除非你有人证物证,否则,只凭一张嘴,法院不会相信。它不像出轨,还有开房证据。不像欠账,还有欠条。所以,想要以分居为由离婚,不如选择诉讼。
    第三,接受调解,好聚好散。即使选择诉讼,也会先接受法院的调解。只有调解到双方一致同意的时候,才能开具婚姻调解书,你们才能办理正式手续。
    所以,就算不想面对对方,不想向对方低头,或许有些时候不得不为之。因为法律兼职公平,需要尊重双方共同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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