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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买了一部90岁的小说,说是从香港发货的,但是现在他说要交488元的过港费,不然快递回不来了,90元也不退。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10-30 0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建议您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解决,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法律分析:退货是买家寄出物品到卖家指定地址。这种情况不涉及到卖家(卖家没有收到),只是买家和快递公司之间的问题。所以买家需要和快递公司进行交涉,让快递公司按快件的价值赔偿损失。可以联系快递公司客服,说明快递丢失的情况,向对方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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