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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上小学三年级,在2017.5.18在天下午上体育课时,他们班有两个同学在打闹时不注意把我家孩子推到并撞到后脑靠右耳的位置,当时老师不在其他班的老师看到也没管,我孩子的同学扶着他去了老师的半公室找老师没找着,只好自己去的医院,医生看到没有大人问了孩子我的电话打给了我,我老公开车送去了医院,经检查脑颅造成大面级划伤并缝三针,在此期间老师才打了电话说是孩子上课玩闹碰撞摔到的,那两个同学的家长也承担了孩子的医药费和住院费。我想质询下让孩子的两个同学家长和学校方写个协议,如孩子在今后关于脑部有什么后遗症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并生效的法律的协议要如何写。请律师回答他们班有两个同学在打闹时不注意把我家孩子推到并撞到后脑靠右耳的位置,我想质询下让孩子的两个同学家长和学校方写个协议,如孩子在今后关于脑部有什么后遗症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并生效的法律的协议要如何写。

损害赔偿 2019-04-04 09: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而非监护责任.所以要具体看学校有没有尽到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如果学校在此当中已尽职,则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责任.学校的义务根椐教育部的<学生伤害处理办法>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
  • 《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第三人(学校以外的人员)导致的学生人身损害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侵权补充责任。“补充责任”一般认为只有在第三人无法找到或者当事人无履行能力时,学校才承担责任,而且只是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简单地说,就是学校存在多大过错,就承担多少责任。
  • 首先医疗事故责任是过错责任
    根据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 有下列情况的实行过错推定 即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就认定其有过错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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