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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一家公司辞职,在那公司干了6天,我管他要工资,但是他告诉我没有满一个月只给百分之二十的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03 05: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辞职的最后一个月没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或者依法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劳动者辞职的最后一个月没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或者依法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辞职后公司还要压我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如果公司在劳动者辞工后的第四个月才发工资,违法。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支付工资的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而劳动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在与其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其改正。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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