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第三次起诉离婚作参考的证据有哪些

起诉离婚 2023-11-04 14: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三次起诉离婚作参考的证据可以有:
    1.之前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
    2.提供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和结婚证;
    3.感情不和的相关证明;
    4.有分居的,提供分居的相关证明;
    5.对方有过错的,提供其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第三次诉讼离婚需要如下相关材料:民事起诉状(允许口头的除外),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同时必须提供与前两次起诉不相同的新证据、新理由。法律依据:第三次诉讼离婚需要如下相关材料:民事起诉状(允许口头的除外),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同时必须提供与前两次起诉不相同的新证据、新理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第三次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同时必须提供与前两次起诉不相同的新证据、新理由。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第三次起诉离婚作参考的证据有哪些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