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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的房子,现在感情破裂,准备离婚,贷款房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理手续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04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买的房离婚的分割方法:
    1、一方婚前签合同,登记于其个人名下,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归登记方,并由其对另一方补偿;
    2、双方共同按揭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财产情况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婚后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办理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的,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处理的: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婚后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应夫妻进行协商,写两个人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该对房子进行分配,离婚时按照按照子女、照顾女方、照顾婚姻无过错方、公平公正等原则进行分割。
    如果婚前买的房子一次性付清,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配。如果是贷款买房,那么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由双方平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法律分析:离婚有贷款的房产可以更名。房产存在贷款的,一般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独自还款,房产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可以协议或者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2、若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法院会倾向于将房产判决给登记的一方,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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