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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搬迁,员工不跟随搬迁员工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05 1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搬迁,劳动者不愿跟随,如果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与其解约,一般没有补偿金;但如果是公司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的,则劳动者有补偿金,按本人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公司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企业搬迁时,员工能否得到补偿,需要看搬迁是否会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搬迁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员工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 因企业搬迁员工是否有补偿要分情况。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但如果搬迁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则没有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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